海南海口关于文昌同创·碧海城美兰海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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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文昌同创·碧海城美兰海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的公示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文昌同创·碧海城美兰海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一、公示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三、电子信箱:E-mail: ******.cn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五、联系人:陈晓明文昌同创·碧海城美兰海岸项目(一期)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文昌市清澜开发区白金路建设内容和投资:建设内容为*栋**层高层住宅(*#、*#、*#、*#),*栋*层住宅楼(*#)和*栋*层住宅楼(*#),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的*.**%。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年*月开工建设,****年**月竣工。环评编制单位:广州市环******验收监测单位:文昌市环境监测站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运营期基本落实了《文昌同创碧海城美兰海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号)的要求,落实了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桶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采取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项目建设完成后,因地制宜进行绿化,保持景观优美。环保制度执行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良好。三、预验收监测、调查结果文昌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文昌同创碧海城美兰海岸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监测报告》表明:(一)环境质量情况: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修改版)表*中一级标准的要求;项目环境噪声道路两侧临街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以内的区域(含第一排建筑物)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a类标准的要求,其他区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的要求。(二)污染物排放情况: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会用于绿地浇灌、道路冲洗用水等。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pH值、SS、CODCr、BOD*、总磷、氨氮、总氮、溶解氧的日均浓度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T****-****)一级标准A标准,同时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质》(GB/T*****-****)中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水景类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中城市绿化类标准。(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