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关于海南大中漆厂年产3000吨新型环保乳胶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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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大中漆厂年产****吨新型环保乳胶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海南大中漆厂年产****吨新型环保乳胶漆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三、电子信箱:E-mail: ******.cn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五、联系人:刘佳佳海南大中漆厂年产****吨新型环保乳胶漆生产线扩建项目一、项目基本情况建设单位: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建设地点:文昌市文城镇文清大道建设内容和投资:海南大中漆厂(香港)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将原来的年产****吨新型环保乳胶漆改造扩建为年产****吨新型环保乳胶漆,计划在乳胶漆车间新增*条环保乳胶漆生产线。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环评编制单位:******二、项目环境影响和环保对策、措施(*)废水:项目主要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增设P-ACF接触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过厂内现有设施(生活污水为三级化粪池,生产废水为与乳胶漆车间配套的废水絮凝沉淀设施)处理后,再经P-ACF接触氧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B标准,进入红旗溪,汇入文昌河,最终流入八门湾。远期全厂废水送至区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废气:项目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厂界无组织排放要求,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不明显,厂界外环境空气质量即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一级标准要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大气卫生防护距离参照执行《油漆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生产区外扩***m,现状周围居民点与生产区边界的距离基本满足需要。(*)噪声: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且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不明显。(*)固体废物:技改扩建完成后企业乳胶漆生产过程产生工业固废总量、危险废物,通过分类收集后,危险废物******处置,******或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生产的乳胶漆产品及其原辅材料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油漆及溶剂等相关产品和原辅材料设计较多易燃易爆化学品,项目主要风险来源于油漆及溶剂的生产过程。包括原料泄漏和爆炸、火灾风险,对环境的污染影响主要表现在因爆炸、火灾和泄露事故造成的危险物质进入环境,对水体环境、大气环境及周围居民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采取适当措施,风险完全可控。综合评价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产业政策和规划相符性:本企业乳胶漆产品为环保型涂料,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清洁生产水平一般。项目选址在清澜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符合当地规划。三、环评总体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文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文昌市城市总体规划,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认真落实本技改扩建工程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该项目将不会对周围环境和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