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市]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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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楼物业服务
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一)采购需求: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
(二)合同履行期限:*年
三、中标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址中标金额单位新平招标采购-****-**-*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采购需求及具体要求”)。新乡市河畔******河南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瑞和小区综合*号楼*******.**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四、评审专家名单:贾俊江(技术类,公共服务)、张楠(技术类,物业服务)、陈峰(技术类,公共服务)、马海峰(经济类)、刘汉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豫招协【****】***号文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新乡平原示范区财政局:****-*******
(二)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市民之家
联 系 人:李卫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道清路与新二街亚信众创六楼***室
联 系 人:陈珍珍
联系方式:***********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珍珍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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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我要投标服务承诺.pdf开标一览表.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