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4年克什克腾旗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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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内人社发〔****〕**号)文件精神,经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决定对克什克腾旗第一批**户企业享受****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则予以发放。受理方式: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信函的形式反映公示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受理时间:上午**:**-**:**下午**:** -**:**受理地点: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楼****办公室联系电话: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派驻人社系统纪检组 ****-*******联系邮箱:kqjybgs*@***.com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年*月**日
***.附件-****年克什克腾旗第一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