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镜湖区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拟定结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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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区民政局****年度检查通知要求,现对区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年检拟定结论有异议,请向区民政局反映。
公示结束后,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根据需要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至长江中路**号镜湖区民政局***办公室加盖年检结论印鉴。
联系电话:****-*******附件:
*.镜湖区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拟定结论  附件一.docx
*.镜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拟定结论  附件二.docx镜湖区民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