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保山市人民医院人工耳蜗植入体和声音处理器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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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人工耳蜗植入体和声音处理器采购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人工耳蜗植入体和声音处理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比选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TR-****-***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人工耳蜗植入体和声音处理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包含人工耳蜗植入体及与之配套使用的声音处理器的采购。 *.*采购清单: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元)单价最高限价(元)*人工耳蜗植入体*个***.******.***声音处理器*个***.******.***本项目所有产品均接受进口产品*.*质保期:人工耳蜗的植入体自手术之日起,保修十年,声音处理器自开机之日起,保修三年。 *.*交货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比选申请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比选报价要求:比选报价必须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产品及其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天内送达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申请人在比选之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以上名单之一的申请人,其比选申请将被拒绝,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申请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根据所投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同时根据所投医疗器械实际情况对应提供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生产方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对应覆盖本次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生产范围须对应覆盖本次所投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等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要求,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栋**号)。 *.方式: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比选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注:各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文档,需设置书签,并对文档进行加密,比选现场用U盘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比选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比选保证金 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保证金的提供或缴纳方式。 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怒江分行; 开户账号:**** **** **** **** **** *; 注: ①保证金缴纳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②比选保证金需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比选保证金专用帐户,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以成交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具体计费办法详见比选文件。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院内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申请人按规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提供由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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