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观澜中学校安工程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440306201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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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工 程 类 型:其它工程项 目 编 号:**************项 目 名 称:观澜中学校安工程项目工 程 编 号:*****************(*)招标工程名称: 观澜中学校安工程(二次公告)工 程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育才路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经办人:郭琴梅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经 办 人:唐志成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计划总投资:***.**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万元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特种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专业承包,其中专业内容包括:基础加固、柱加固、梁加固、基础墙体加固、拆除及恢复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开竣工日期:****年*月**日 至 ****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暨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时 至 ****年*月*日**:**时拟采用评标方法:抽签法拟采用定标方法:--资格审查方式:指纹报名。投标报名条件:本工程不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最低企业资质要求: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级(限结构补强);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其他报名条件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红色警示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经理一级、二级已停止使用。*、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的办法的通知》(深宝府办【****】**号)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权对所投入的建设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具备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指纹报名,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所需提供资料包括:⑴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⑵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⑷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温馨提示:*、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或“深圳建设信息网”:(*)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需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须由投标员携带企业信息卡,联合体投标由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号(宝安区社保局旁,宝安检验检疫大厦正对面)交易中心报名。注意:所有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附上联系方式,装订成册(必须包括传真号码和手机号码);外地企业还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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