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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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青海******(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天曌竞磋(工程)****-***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办案区改造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天曌竞磋(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元项目分包个数无工程概况改造面积***.*㎡,天棚软膜吊顶、墙面软包、封窗户、卫生间改造、塑胶地面、电路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的所有内容。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经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响应。*、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委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企业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企业报告登记证书》复印件。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青海******(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号*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持授权委托书、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磋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号*号楼自然里酒店侧门**楼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联系人:李先生隋先生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号*号楼邮箱:**********@qq.com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西宁小桥支行收款人青海******银行账号********************其他事项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青海省财政厅电话:****-*******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