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北京市海淀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玉泉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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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a-cmd="tsina"data-cmd="sqq"data-cmd="qzone"字号:大中小转发end内容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玉泉服务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玉泉服务管理中心申报“公用经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服务名称单位数量简要技术需求用途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产生的物业服务。物业外包*.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北京市海淀区玉泉北里一区*号楼共计**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北京市海淀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玉泉服务管理中心产权权属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玉泉北里一区*号楼B*—地上*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第***条、***条成立北京市海淀区玉泉北里一区*号楼业主委员委。业主大会会议决议授权业委会组织招标工作,并报业主大会投票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北京市海淀区玉泉北里一区*号楼业主委员依据业主大会决议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通过选聘北京******为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并授权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鉴此,北京市海淀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玉泉服务管理中心均须承担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产生物业服务费用。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履行必要的法定义务。综上所述,拟定的北京******为唯一供应商。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按照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北京*******.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西田各庄镇燕西路***号***、***、***室三、公示期限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有关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年*月**日 **:**(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四、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军队离退休干部玉泉服务管理中心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泉新城A* 楼采购人联系人:孟凡昌采购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号院*号楼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小莹、任文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财政部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管理科 财政部门联系电话:***-********五、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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