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佛山市禅城区莲江路南侧、禅西大道西侧、古新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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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禅城区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莲江路南侧、禅西大道西侧、古新路东侧项目位置:禅城区莲江路南侧、禅西大道西侧、古新路东侧供应面积(公顷):*.******存量面积(公顷):*.******土地用途:V*-******供地方式:协议出让土地使用年限:**行业分类:农、林、牧、渔服务业土地级别:一级成交价格(万元): ****.******分期支付约定支付期号约定支付日期约定支付金额(万元)备注本次协议出让地块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为佛禅集有(****)第*******号。其中,涉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为粤(****)佛禅不动产权第*******号、粤(****)佛禅不动产权第*******号,土地性质为批准拨用,原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其余土地已完善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土地,批文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禅西大道西侧、莲江路南侧(海口“工改工”)地块“三旧”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的批复》(佛山建用字〔****〕*号),地块在详细规划中规划安排为一类工业用地。
本次协议出让地块已通过“三旧”改造相关政策由集体土地全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用地批文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号)。
根据案件编号为Y******A**的规划条件,本次协议出让地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属城市更新“工改工”项目协议出让。根据《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的回复意见》,对本次协议出让地价款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及租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佛府〔****〕**号)第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计收无不同意见,因此本次协议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计收参照**号文“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后再转让的,经批准补办出让按土地市场价格的**%计收地价款”,按土地市场价格的**%计收地价款。
根据《用地产业协议书》,本地块为商品厂房开发项目,建成后出售产业用房建筑面积占未分割转让前产业用房确权登记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高于**%,根据广东省大周行房******提供的评估报告,该宗地规划条件下的评估价格为****.**万元。
综上,该宗地协议出让实际计收土地出让金为****.***万元。土地使用权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约定容积率:下限:*.***上限:*.***约定交地时间:****-**-**约定开工时间:****-**-**约定竣工时间:****-**-**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批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