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安顺市中华东路棚户区(一期)拆除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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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 安顺市中华东路棚户区(一期)拆除工程招 标 人 安顺惠民保******代理机构 安顺安诚工程******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 安顺安诚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 ****** 商务标得分 : **.**分 项目经理: 韩辉明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 商务标得分 : **.**分 项目经理: 徐东方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 商务标得分 : **.**分 项目经理: 王兴贵公示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月 * 日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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