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乐政采招标〔2012〕9号(第三次)电子警察、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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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人民政府采购控制办公室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信号灯及电子警察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信号灯及电子警察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万元(含)以上,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省或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来购买标书)。三、招标文件发售信息:⑴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⑵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乐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⑶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四、招标文件接收信息:⑴招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⑵招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乐县公安交警大队会议室(县城光明路五、招标有关信息:⑴招标开始时间:****年*月*日*:**⑵招标地点:南乐县交警大队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联系电话:****-*******(政府采购办)联系人:常先生(技术方面) ***********欢迎具备条件的厂(商)家报名竞标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