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和田地区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消防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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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消防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中心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消防车、消防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采购文件编号:HTMFZFCG******号二、项目名称:消防车、消防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四、采购内容:详见标书文件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等同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在****年*月**日之前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民丰县工商局、质监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并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质需带到开标现场审查)七、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四份与正本一致加盖鲜公章)应于****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八、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北京时间)九、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十、招标机构:民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十一、招标地点:民丰县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十二、招标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万元整开户名称:民丰县财政局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银行账号:***************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标书制作否则不予唱标,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单国元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