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送达公告(广州市汉拔智能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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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汉拔******: 我局于****年*月*日依法向你单位作出《依法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用通知书》,请你单位退回应承担的张利峰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元。因我局现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其他方式不能送达,故我局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依法偿还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用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 经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佛禅劳人仲案字〔****〕****号)认定,你单位因未为职工张利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对职工张利峰于****年**月**日发生的工伤负有第三人责任,应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费用。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粤****执****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表明,你单位未履行向张利峰支付工伤待遇费用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人社部第**号令)等有关规定,我局已于****年**月**日向张利峰先行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元。现要求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偿还上述先行支付的工伤待遇费用,如逾期不偿还,我局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接收退还工伤待遇费用的账户: 户名: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账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佛山分行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室 以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日即视为送达。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