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2024年7月23日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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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公示期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号邮 编:******联系电话:****-********.公示名单:项目名称:核素偶联创新药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山东省滕州市经济开发区善南西路***号,公司厂区B*厂房(***°**′**.**″,**°*′*.**″)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承办科室: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科建设内容: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比*.**%。公司拟于B*厂房一层及二层东侧区域开展核素偶联创新药等研发和产业化项目,主要包括核素偶联创新药的研发生产及药学研究实验。具体内容为于B*厂房内一层东侧建设一条核素偶联药物中试生产线,用于核素偶联创新药的批量标记合成并进行合成药品的销售;拟于B*厂房一层中间偏西位置设置研发实验区,开展动物实验、细胞药效性实验及合成药品的初步质控分析,其中动物实验区拟设置*台小动物PET,并配备校准源,属于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及Ⅴ类放射源;拟于B*厂房二层东侧设置质控分析区,进行合成药品的质控分析。上述*台小动物PET及校准源,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均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该部分由建设单位另行登记,本次不再评价。(具体建设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