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宿州高新区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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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高新区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A
二、项目名称:宿州高新区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号时代智谷创业园***室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伍万元整(******.**元)评审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宿州高新区管委会体制机制改革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制定高新区管委会岗位竞聘实施方案、薪酬管理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岗位竞聘工作,薪酬核算,推动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人员管理机制。服务要求: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应遵循系统全面、突出重点、科学严谨的原则,积极深入调研,认真归集资料,咨询相关专家,组织相关评审,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发区人员选拔和薪酬激励的设计的相关要求。项目团队应充分了解宿州高新区发展现状,充分听取项目委托单位意见及建议。服务时间:***日历天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张颖(组长),华颖涛,张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埇桥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业)二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拱辰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埇桥区人民路公园道一号(商业)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奥、程立
电 话:***********、***********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申请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