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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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最高限价(折扣比例)服务期限投标保证金(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肉类、家禽、禽蛋、水产类**.**%*学年***蔬菜类水果干副、调料、粮油类注:中标人提供的货品应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所有商品要求优质、非转基因,无变质异味,未过期(不提供临期食品),包装规范,颜色正常,味道纯正。学校验收不合格产品,立即退货;每日按照规定数量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准时送货,验收目测不达标,商家应无理由无条件自行召回;并按合同进行罚款。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代收代支),采购金额约***万元,不包含消费帮扶金额。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合格的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附件、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 日。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户 名:****** 开户行:******重庆沙坪坝支行 账 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包,售后不退。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号渝兴广场B**栋,具体详见交易中心当天开标大厅电子显示屏)。 (五)投标截止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年* 月** 日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转账方式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投包对应的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联合产******账号*开户行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账号*********************账号*开户行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账号********************.*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其它有关规定或说明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其他说明:中标后由于采购人因不可抗力或有关政策等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下,采购人有权从文件发布之日起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内终止本次采购,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项目风险。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学校 联系人: 王老师 电话:*********** 地址:渝北区天宫殿街道青枫南路**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号**幢***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docx 定稿(招标文件)重庆两江新区星光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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