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关于征集非法集资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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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进入起诉、审判、执行等司法环节的刑事案件,不在线索征集范围内。 欢迎广大群众反映和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和田地区受理非法集资举报的部门及投诉举报电话:*.和田地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寄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号(地区财政局*楼)投诉举报电话(传真):****-******* *******-****投诉举报邮箱:htdqjrb@***.com*.皮山县举报电话:****-********.墨玉县举报电话:****-********.和田市举报电话:****-******* ********.和田县举报电话:****-********.洛浦县举报电话:****-********.策勒县举报电话:****-********.于田县举报电话:****-********.民丰县举报电话:****-*******微信举报: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新疆非法集资举报平台”选择和田地区及相关县市进行举报。其他事项:举报非法集资线索,应当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对他人诬告、陷害。倡导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举报对象基本信息和非法集资行为的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和田地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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