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青川县供销社三举措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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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干部思想认识,让干部知晓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工作力量,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供销重点工作深度融合,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定期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抓好少数民族乡村基层社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加大对蒿溪乡供销合作社、大院回族乡大茅村供销合作社*个少数民族乡村基层社的指导力度,重点关注少数民族乡村基层社组织架构、产业发展、社员发展等有关情况,鼓励吸纳少数民族社员加入乡村基层供销社队伍,并让其担任重要职务,积极参与乡村基层社管理。目前,少数民族乡村基层社共有少数民族社员*名,其中:*名任蒿溪乡供销合作社理事长,负责管理蒿溪乡供销合作社。三是常态化做好宣传教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组织县、乡、村三级供销社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通过为群众发放《青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倡议书》《青川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应知应会知识》、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加深群众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