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阳区】关于惠阳区中医院饭堂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更换中标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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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委托惠州市******代理的惠阳区中医院饭堂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惠公易产招-惠阳【****】***号),项目于****年**月**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并于****年**月**日进行项目的开评标;经招标人确定,******为项目的中标人,于****年**月**日发布了项目的中标公示;****年**月**日对******发出《中标通知书》。****年**月**日发布《关于惠阳区中医院饭堂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更换中标人的公告》,并于****年**月**日对第二中标候选人即广******发出《中标通知书》,由于广******主动放弃惠阳区中医院饭堂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经主管部门同意,招标人依法确定对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进行顺延,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对广******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予以作废无效。 *、因广******已主动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条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规定。现由广******直接缴纳投标投标保证金至国库账户。 *、其他事项以原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中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年*月**日关于惠阳区中医院饭堂经营权公开招标项目更换中标人的公告.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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