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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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穗埔长洲综执强拆公〔****〕第*-****号 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海洋路***号进行违法建设一案,经本机关(单位)立案调查,作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违法建设行政处理决定书》(穗埔长洲综执罚决字〔****〕第*-****号)******在**** 年*月** 日前自行拆除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搭建的面积****.**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日内自行拆除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海洋路***号登泰船厂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搭建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其中*号建(构)筑物为办公楼,建筑面积***.**㎡;*号建(构)筑物为资料室和资料室过道,资料室建筑面积***.**㎡,资料室过道建筑面积**.**㎡;*号建(构)筑物为杂物房及过道,杂物房建筑面积***.**㎡,杂物房过道建筑面积**.**㎡;*号建(构)筑物为龙门吊车间,建筑面积****.**㎡;*号建(构)筑物为车间,建筑面积****.**㎡;*号建(构)筑物为电房,建筑面积**.*㎡;以上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本机关(单位)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长洲街道办事处****年*月**日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