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东明教育集团东光校区维修改造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正文开始东明教育集团东光校区维修改造项目【信息发布时间:****/*/**】【我要打印】【关闭】(东明教育集团东光校区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明教育集团东光校区维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变更为****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份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在开标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未解密成功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平山区振丰小学
地址:高中街东光路*号振丰小学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振华(辽宁)******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杰
电话:***********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