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关于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电信公司)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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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电信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日期:****年**月**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一、项目信息采购人: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通信业务租赁项目(电信公司)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第*包:天津市公安局*G图传、***接处警业务和移动警务业务租赁项目(电信公司); 预算**.**万元;采购*G图传流量池--电信公司、市局***接处警系统用--电信公司、移动警务流量池业务--电信公司。第*包:天津市公安局光纤(含端设备)等业务租赁项目; 预算**.**万元;采购光纤(含端设备)、固话+ADSL、公网对讲。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第*包: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为全局*G图传业务和移动******物联网链路和流量池;为***接******相关链路及短信、定位业务。 本项目单一性论证结论如下:*、此项目是延续性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且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特殊性。供应商须提供其专有技术服务。第*包:按照天津市公安局警保部对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要求,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固话、ADSL、光纤(含端设备)业务。 本项目单一性论证结论如下:*、此项目是延续性项目;*、电信光纤资源覆盖面积大。部分偏远地区其他运营商无法覆盖。*、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并且项目技术要求具有特殊性。供应商须提供其专有技术服务。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天津分公司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四、其他补充事宜五、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人:党警官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号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转*****、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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