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县司法局】邻里纠纷无小事,耐心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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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近日,东乡司法所联合东乡派出所、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履行行政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某日,东乡镇某村,潘某东与邻居潘某珍发生争执,原因是潘某珍在田基上种植尾叶桉,树木靠近路边,潘某东认为树木影响其家人及其他群众出行,潘某东要求潘某珍将路边的尾叶桉树砍掉却遭到拒绝,双方发生纠纷。经村委调解无果,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司法所、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前往调解。调解员通过实地走访、查看现场、收集证据等方式,全面了解纠纷的起因、经过,认真梳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与双方分别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给他们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根据协议,潘某珍种植的尾叶桉需在****年底前砍伐,砍伐后双方不得在河边田基上再种植任何作物。通过此事,双方表示邻里之间要多理解、多谦让,远亲不如近邻,应好好相处,两家人握手言和,至此这场邻里纠纷得到解决。(图片来源:武宣县司法局)“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实现相邻和睦,既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体现,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下一步,东乡司法所将多措并举,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村民遇事先寻法,依法止纷争,助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效能切实提升,切实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