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关于贺州学院2024、2025级新生军训服装销售服务招标引进项目(HZXY2024-F-17)质疑答复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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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村花园北街*号***房
法定代表人:李茵茵
委托代理人:陈志伟
联系电话:***********
邮编:************:
贵公司提交的关于贺州学院****、****级新生军训服装销售服务招标引进项目(项目编号:HZXY****-F-**)的质疑函,我公司于****年*月********提出的质疑,我公司于****年*月**日发函要******对质疑事项进行答复说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中标供应******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事实依据:通过天眼查、爱企查第三方平台查******显示该公司购买社保人数为*,该中标供应商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条件。
质疑事项*答复:
质疑人通过天眼查和爱企查第三方平台查******数据,第三方平台数据只是上一年度的数据,不能作******的真实数据******已作出答复,该公司于****年**月成立,各方面还在筹备阶段,并已从**********提供了证明材料(近*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综上所述,质疑人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附件:******近*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年*月**日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