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开展2024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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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号)规定,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就我县****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实施对象在临泉县内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二、申领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个月以上;*.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人及以下的用人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返还,中小微企业按**%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四、申领程序(一)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参照实施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现将全县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裁员率初筛达到标准的****户用人单位向社会公告(见附件),公示期*个工作日(*月**日至*月**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裁员率达标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的单位,复核后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范围,返还资金于****年*月**日前拨付到位,最迟不超过*月底。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或认为自身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条件但未被纳入范围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咨询反映。(二)自主申报。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或因基本信息不全且经联系、通告等方式仍未完善信息导致“免申即享”资金拨付不成功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网址:http://***.******.***.***:*****/ggfwwt/home/index)。申报期限为****年*月**日至**月**日,逾期不再受理。劳务派遣单位申报流程另行通知。五、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备查。六、咨询电话用人单位可致电各地*****人社服务咨询热线了解政策,或致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具体咨询。(临泉县失业保险咨询电话:****-*******/*******)。特此通告。附件:临泉县****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