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四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级、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遴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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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内容分类:公告公示主题分类:其他发布日期:****-**-**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时限:长期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责任处室: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四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级、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遴选的通知articlecontent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服务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有关企业:为扎实推进我市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做好浙江省第四批制造业“云上企业”申报工作及市级、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遴选工作,现将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四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级、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遴选的通知》(浙经信设施〔****〕***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定义制造业“云上企业”是指以数字基础设施云化部署为前提,全面云化构建核心业务系统,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打造企业内外部、产业链上下游的云上数字化协同生态,不断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生产管理智能化水平,从而实现竞争力、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的制造业企业。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分设*个层级,即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企业须注册在浙江省境内,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浙江省制造业“云上企业”分级评价标准》基本条件(其中区县级培育库入库企业经营效益不作要求);对为其提供云计算产品和服务的云服务商不作注册地限制。(二)企业有较好的信息化基础,已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开展基础设施类、管理类或业务类上云应用,应用的云计算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技术先进实用,云上数字化协同初步实现。(三)企业已形成用云增效的成功案例,达到较深的云应用程度,形成较好的云应用效益,对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具有明显促进作用,具备行业示范引领效应和可复制推广价值。(四)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由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产生,市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由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遴选产生,不得跨级申报。三、申报方式拟申报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用云水平评估,于****年*月**日前登录申报平台企业端(https://***.******.***.gov.cn/computer/web/cloudUsage)完成信息填报。登录账户为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法人账户。已获评省级制造业“云上企业”无需重复申报。联系人:市经信局信息产业科郁勇、王暖联系电话:********、********手册支持:登录项目申报页面后查看资料附件附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四批制造业“云上企业”及市级、区县级制造业“云上企业”培育遴选的通知》(浙经信设施〔****〕***号).pdf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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