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关于蔡汉源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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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     经****年*月**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蔡汉源同志为区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两年);     免去周云同志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任命谢庆元同志为区教育局局长;     任命梁魁同志为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祁文静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保局)局长;     任命李朱凯同志为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任命李全杰同志为区营商环境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任命张佶娅同志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区广播电视局、区文物局)局长;     免去徐洁同志区数据资源局局长职务;     免去马祥健同志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蚌山区人大常委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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