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普兰店市广播电视台摄像机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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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正评******受普兰店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普兰店市广播电视台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DLZPZXC-****-***二、招标内容:摄像机*套,录像机*台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投标人的资格:(*)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摄像机及录像机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近三年类似供货业绩不少于*份(自****年*月*日起至今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外地企业在辽宁省地区须设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同类产品售后服务机构(须至开标日止存在三个月以上的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四、报名时间、地点: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 **:**-**:**(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正评******接受报名(******四楼)。五、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摄像机及录像机制造商的合法有效授权原件(代理商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三份、辽宁省地区注册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提供合同或授权证明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八、招 标 人:普兰店市广播电视台联 系 人:苗主任九、招标代理人:大连正评******联 系 人:孙静 王晓迪 电 话:****-********(传真)地 址:普兰店市丰荣办事处古城路**号公司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十、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汇票或电汇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汇票或电汇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汇票或电汇)。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前三天资金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正评******;开户行:大连银行普兰店支行 ***************(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十一、监督单位:普兰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