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中央空调采购(GLZFCG2012A0049)更改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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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该更改通知为中央空调采购(GLZFCG****A****)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第一条第*款第(*)项内容原为:★制冷剂:采用R***A环保冷媒;现取消本项标注的“★”。二、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第一条第*款第(*)项内容原为:★机组能效比COP:制冷(热)大于等于*.**;能效比=制冷(热)量/包括风扇在内的全机总输入功率,以提供具有国家级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必须列入国家节能采购清单;现更改为:★机组能效比COP:制冷(热)大于等于*.**;能效比=制冷(热)量/包括风扇在内的全机总输入功率;提供所投产品(空调机组)由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或相同级别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提供投标产品(空调机组)样本或彩页,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时整;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整。四、本项目“投标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原为:****年 *月**日上午*时~*时;现更改为:****年*月**日上午*时~*时。联系人:胡 涛 联系电话:****-*******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特此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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