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4年7月24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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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电话:****-*******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包头市******废石综合利用项目包头市达茂旗石宝镇石宝铁矿院内包******西侧包头市******内蒙古******本项目新建一条废石综合利用生产线及配套公辅设施,新增颚式破碎机、中转仓、圆锥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治理**万吨废石。本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进料口设置三面封闭的进料仓+喷淋系统抑尘;破碎粉尘、*#振动筛筛分粉尘通过各自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根**m高的排气筒(p*)排放;*#、*#振动筛筛分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根**m高的排气筒(p*)排放;厂区内无组织粉尘采取封闭车间、洒水抑尘措施。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紧邻北侧的商砼站内的冲水式厕所;抑尘用水、喷淋降尘用水通过蒸发损失,不外排。*.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并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后,厂界的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除尘灰产生后暂存于粉料库,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经PE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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