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永定区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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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当前水文气象监测预报,依据《张家界市永定区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区防指研究决定:自*月**日**时**分起,解除全区范围的防汛IV级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做好登记在册和新出现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户的监测预警及巡查值守工作,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严防次生灾害发生。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继续做好当前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二是已转移人员**小时内不得返居,经技术单位确认安全后才能返居。三是对在册的地质灾害点、中高风险切坡建房户要巡查管控到位。四是对中高风险斜坡单元落实一日三巡。请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到位。张家界市永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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