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永定区防汛应急响应降至 IV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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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全区防汛应急响应降至IV级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根据当前雨水情和天气发展趋势,按照《张家界市永定区防汛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经区防指研究,决定自*月**日**时**分起张家界市永定区防汛应急响应从Ⅲ级降至IV级。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IV级应急响应要求开展工作,要充分认识当前土壤含水量已高度饱和的态势,警惕地质灾害的滞后性风险,切实做好转移避险和返居确认工作,做到降低响应等级,不降工作标准。要加强对溪河退水后打鱼观洪群众的劝导力度,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张家界市永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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