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4年7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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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龙岩市******美欣碳达燃料棒加工项目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三坑村龙岩市******龙******项目位于龙岩市新罗区适中镇三坑村,租用现有厂房建设。项目外购《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中SW**中***-***-S**、SW**中***-***-S**破布、棉毛料,采用破碎机、颗粒成型机等机械设备及相关的配套环保设施,经破碎、挤压切割成型等工艺,年产燃料棒*万吨。*、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工序及贮存场所均应布置于封闭车间,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减轻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做好噪声源的防控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降低各类生产设备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防控措施。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并做好外售处置的台账,产品禁止外售给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处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中SW**中***-***-S**废纺织品、SW**中***-***-S**废纺织物能力的企业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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