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关于送达刘洪英诉安徽芙嘉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皖阜临劳人仲案〔2024〕117号)裁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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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委受理申请人刘洪英诉你单位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一案(皖阜临劳人仲案〔****〕***号)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送达(皖阜临劳人仲裁〔****〕***号)仲裁裁决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临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则本裁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临泉县城中南路***号四楼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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