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彭州市中医医院彩超、血液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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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标题: 彭州市中医医院彩超、血液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彭州市中医医院彩超、血液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GDCD****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时*分 行政区划: 成都市-彭州市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采购包个数: *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中****** 中介机构编号: 更正公告:无 采购内容: 申请人资格: 报名开始时间: ****-**-** **:**:**-- 公示截至时间: ****年*月**日**时*分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FAX)联系人: 万先生,黄先生 其它内容: 彭州市中医医院彩超、血液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公告致有关供应商:受彭州市中医医院委托,彭州市中医医院彩超、血液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进行说明。一.接受意见反馈的截止日期:****年*月**日下午**时二. 招标编号及设备采购清单:(*)招标编号:****-****GDCD****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 (共分为*个包)包号 品目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台/套** **-** 有创呼吸机 *** **-** 自动血气分析仪 *三.相关资格条件及技术参数*.相关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非生产厂家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相关技术参数:见附件*. 联系电话:***-********/********-*** ***-********(FAX)联系人: 万先生,黄先生中**********年*月*日 备 注: 附 件: 彭州市中医医院彩超、血液透机等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征求意见公告.dochttp://***.******.***/detailys.php?condition=***** 采购公告: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