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诏安县南环城路(四期、含江滨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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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参投企业:诏安县南环城路(四期、含江滨路)道路工程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问:P**页**.*中税金*.***%、P**页序号*中税率为*.***%、P**页序号(三)第*点本项目税金税率*.***%,请问二者以何为主?答:本工程税金税率按*.***%计取。*. 问:招标文件P**页中人员表与P**序号*所列人员要求不同,是否修改为一致?答:附表* 修改成 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岗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经历及承担过的项目总部项目主管 技术主管 …… 本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如有)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质检员 材料员 造价师(或造价员) 安全员 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注: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本工程不采用履约保函。*、招标文件第*页*.**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以社会证明为准),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第**页中***.******.***(*)中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所署单位为准。现修改为“拟派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养老保险复印件或职称证书或岗位(执业)证书所署单位为准。”招 标 人 :诏安县******招标代理机构: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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