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7月22日拟作出的标准厂房A5栋(华西中心)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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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拟作出的标准厂房A*栋(华西中心)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人:张晓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号邮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标准厂房A*栋(华西中心)改造工程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双加社区泸州******四川******项目位于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双加镇双加社区,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建筑面积****m*),新建增材制造(*D 打印)生产线,项目设置增材设备(*D打印机)、筛分机、清粉机、检测设备等设备,年产特殊零部件及模具总计**吨。(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气旋水帘柜水帘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使用,并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泸融商贸厂房化粪池处理后,输送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拟设置封闭式喷漆房,喷漆房废气经负压密闭抽风后分为两路处理,喷房*的喷漆废气经气旋水帘柜处理,喷房*、*、*、*的喷漆废气经静电吸附处理,两路废气合并经“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过程环境管理,落实无组织废气排放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定期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强各类固体废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水帘循环水沉渣、废机油及机修废物作为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规定;静电除尘器收集粉尘、残次品、废包材等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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