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关于“兰溪樾居”命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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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核准,拟同意******的申请,将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西民便河绿化带、南至项目用地、西至平安大道、北至青岛路的住宅项目命名为“兰溪樾居”。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提出意见。 联系人:施婷 联系电话:****-********,邮箱:******。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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