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东莞、汕尾支队消防车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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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委托,拟对佛山、东莞、汕尾支队消防车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编号:****-*******N****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东莞、汕尾支队消防车项目三、采购预算:见招标文件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选择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样车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时**分。五、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本项目包*、*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余包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包*、*投标人如不具备进出口资质,则必须联合已入围广东省公安消防******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在消防行业内无不良记录,且未列入到采购人的黑名单。*. 包*、*的投标人必须具有消防车生产、改装资质,且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包*必须是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如果是联合体参与投标,******不适用本条款)。*. 投标人投标时同时提供整车操作、使用、说明、注意事项教学光盘(或U盘)。*. 包*、*投标人所投消防车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认证证书),或承诺交货前提供“*C”认证证书;包*的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认证证书),投标时必须提供与“*C”认证证书对应的检测报告完整彩色复印件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即“*C”认证证书)。*. 投标人的投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能在消防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审。*.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号粤信大厦**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邮资另付。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年*月**日**时**分。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号粤信大厦**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九、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号粤信大厦**楼开标室。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N****.rar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小姐、韦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秦先生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岗路*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瘦狗岭路***号粤信大厦**楼邮编:****** 邮编:------开户行:建行广州先烈东路支行帐 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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