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关于:泉州大华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安溪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家具及服务项目采购公告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受福建省安溪县地方税务局委托,我公司拟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于****年**月**日至**月**日在泉州政府采购网(http://***.******.***.cn/)上发布征求意见稿。现邀请具有提供下列货物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QZDH*******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二、招标项目:合同号*办公家具壹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起至**月**日止(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购买标书时携带或传真****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以上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汇款单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QQ号注明在空白处)。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有意者可以从此公告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安溪县凤城镇解放路***号四层),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QZ_DHZB@***.com五、提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前(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六、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七、投标及开标地点:福建省安溪县地方税务局二楼会议大厅(安溪县龙湖开发区地税大楼)。六、各投标人: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福建省安溪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家具及服务项目采购(招标编号:QZDH*******),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更改通知,具体如下:(一)、采购文件第*页第四点的资格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七款。修改为:*、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采购的最高限价为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七款。七、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投标人进行相应内容修改。八、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九、投标人收到此通知后必须加盖公章确认将回执传******(传真号****-********)。十、修改后的采购文件。QZDH*******安溪县地税局服务办公家具项目采购文件开标修改稿***.******.***特此通知!******二 *一二年七月十日回 ******我公司 (公司名称),已收到此通知,并知悉通知内容,特此确认。(公章)二 *一二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