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金霞社区张雪梅一处房产拟按现状认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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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霞社区张雪梅是“*.**”地震灾后重建户,****年地震后在永昌镇阴阳洞巷**号(原安昌镇鼓楼路)一宗国有土地上自建城镇住宅房屋,建成后投入使用,但至今未完善房产手续。张雪梅于****年办理了该项目的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为北国用(****)第***号,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因该房产为灾后重建时期修建,建成年限较早,建设过程中无相关建设手续资料,无法补办规划核实手续,经核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年)》,该地块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符合已批复的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自然资发〔****〕**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拟按照现状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按现状认定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中路**号(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附图: 图片附件 图片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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