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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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N***BH) 本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N***BH),确定***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的中标人如下: 一、中标人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中标人 中标价格 ****** **.*万元(人民币) 二、其他公告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BH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元/年) 服务 周期 质量要求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职工食堂服务项目 ****** 郑州市中牟县商都大道(县委党校院内) ******.** 合同签订后一年 达到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 窗体底端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王铁民、冯燃、李志刚(业主代表)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元,由中标人支付。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窗体底端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评审总得分**.**分。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号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路**号财信大厦****室 联系人:王进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进 联系方式:****-********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号 联系人:李志刚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 地址:郑州市商都路与黄河南路交叉口财信大厦****室 联系人:王进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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