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邹平市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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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不需要到村委、民政部门盖章,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只需填写《申请表》;*.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征信记录,且在一段时期内无法更改和删除,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不计复利;*.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借款学生应每年登录系统更新信息,牢记系统密码、支付宝账号密码及结算银行密码,建议将密码改为自己比较熟悉的、常用的又具有保密功能的格式,以便办理续贷及还款。一、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 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二、贷款条件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邹平市;(四)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五)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三、共同借款人条件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父亲或母亲时,不做年龄限制;(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三)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四)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邹平市;(五)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六)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四、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元,不超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元,不超过*****元。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五、贷款时间及地点贷款日期: *月**日—*月**日贷款地点;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室(鹤伴二路***号)联系电话:****-*******助学贷款学生QQ群:*********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年确定,最短不少于*年,最长不超过**年(参见附表)。根据借款学生在校剩余学习年限加**年确定贷款最长期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展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情况表学制类型年级最长贷款年限专科(三年制)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四年制)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本科(五年制)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硕士研究生(三年制为例)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本硕连读(七年制为例)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七年级**七、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Y-**个基点(即LPR*Y-*.*%)。每年**月**日根据最新LPR*Y调整一次。八、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一)首次贷款。首贷学生注册后,携相关材料,与共同借款人到现场办理。*.注册。学生注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已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学生不需填报《认定表》,网上申请时间截止到*月**日。*.现场办理。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一份、《认定表》一份(非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户口簿原件。首贷学生须到邹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办理,申请材料接受审查,与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带高校报到;(二)续贷。我省已开通远程续贷功能,不用到现场办理。远程续贷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提交续贷申请,选择“网上签订”模式,同意《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通过电子签名方式签订助学贷款,确认合同信息,进行身份认证,认证成功后,在线服务系统确认认证结果,完成在线申请办理。远程续贷合同经邹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通过后,向学生手机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学生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需要变更身份信息、就学信息和新增共同借款人等关键信息的,首先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现场办理信息变更,然后进行远程续贷。(四)账户开立。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自****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将引进招商银行作为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年起,首贷学生使用招商银行账户,续贷学生保持原账户不变,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五)回执录入。借款学生携带《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短信到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月**日高校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六)资金发放。贷款资金将于**月**日前,通过支付宝或代理结算银行进行发放。学生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相关资金根据回执金额直接付至高校银行账户,如有剩余将存放至学生个人账户。(七)关注动态。贷款学生要经常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关注贷款申请、审核及发放状态,了解贷款申请审批进度情况。(八)国家助学贷款APP。****年,国开行发布了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学生可免费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在手机端完成国开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合同附件上传、贷款状态查询、本金延期申请、业务咨询等。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九、还款流程及还款方式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自付利息,在*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还款流程分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一)正常还款。从学生毕业当年起开始偿还,每年**月**日至**月**日,登录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查询还款金额,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二)提前还款。学生于每年*-**、**月份登录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每月**日前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每月**日前完成还款。(三)还款方式。为避免道路奔波及银行卡限额等情况,请尽量选择线上还款方式。*.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助学贷款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使用指定商业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商业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使用还款功能。*.前往邹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四)贷款逾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将造成贷款逾期,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中形成不良记录,并计收罚息,个人不良征信记录将直接影响房贷、车贷、信用卡办理等,严重违约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注意在校大学生尤其是大学新生,切记不要轻信一些网络贷款或电话短信通知领取助学金、将个人钱财转至所谓“安全账户”等形式的骗局,贷款逾期学生要警惕非法“征信修复”陷阱。一旦收到此类信息,务必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并第一时间联系所在高中、大学,或拨打邹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进行核实与举报。我市唯一办理的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办理其他任何形式或单位委托的贷款,不会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转账,任何擅自更改或删除个人征信记录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请各位学生与家长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并通知亲朋好友。附件:《申请指南》《还款指南》《国家助学贷款APP操作指引》邹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年*月**日邹平市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