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石门县2011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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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石门教育局的委托,对****年石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石门县****年石门县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建设设备采购二、采购编号:SM****-G-**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第一包:班班通教室(一)第二包:班班通教室(二)第三包:班班通教室(三)第四包:班班通教室(四)第五包:班班通教室(五)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五、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同时投二包及以上者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人民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了有效的税务登记,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非货物制造商具有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以采购清单要求为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有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依法缴纳社保资金证明原件、依法纳税原件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门县政务中心三楼)咨询或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留存。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门县政务中心三楼)八、招标文件售价:***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门县政务中心二楼)投标人法人代表应当持法人代表证明和身份证原件亲自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或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人法人代表预计无法亲自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的,应当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投标人法人代表没有参加或没有持规定证件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又没有亲自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的,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十一、与本次招标有关事宜请按下列方式联系:采购人:石门教育局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招标代理机构:******常德分公司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东段市文联二楼联系人:曾年高答疑人:周 明电 话:****-******* 传真:****-*******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