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宿豫区“技防城”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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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受宿迁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委托就宿豫区“技防城”建设项目组织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项 目 名 称:宿豫区 “技防城” 项目;项 目 编 号: SYGK[****]*** 号二、项目简要说明工程数量:本工程为宿豫区“技防城”项目。工程包括前端建设和中心建设,前端建设主要包括**套卡口式高清电子警察系统(具备逐车抓拍、自动识别号牌、自动比对、自动报警、交通违法抓拍等功能)、**套卡口高清监控系统(具备逐车抓拍、自动识别号牌、自动比对、自动报警等功能),其中在部分高清卡警、卡口立杆上加装高清球体摄像机**套、高清枪体摄像机**套。中心建设主要包括技防实战应用平台、存储、服务器、安全边界接入平台、网络安全、网络交换、数据备份及与上述各系统所对应的标准化中心机房、UPS机房建设、各系统数据相互关联融通。详细配置清单及技术性能指标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响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三、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备下列条件:(一)投标人须是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中国境内的没有外资背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二)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申请人需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三)主体设备投标人必须使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并取得所投该产品原厂生产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投标人已为推荐供应商的除外)和三年以上质保承诺书;(四)投标人****年(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公安机关信息化、监控等系统集成类、单个合同****万元(含)以上的成功项目建设经验(以合同原件为准);四、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二)、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一)、报名时间:****年*月 ** 日—****年*月 ** 日*:**—**:**,**:**—**:**,节假日除外。(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黄浦江路农贸市场三楼)(三)、招标文件领取方式:上门购买(四)、招标文件售价: ***元,售后不退。六、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一)、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 ** 日上午*:**;(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 ** 日上午*:**;(三)、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黄浦江路农贸市场三楼);(四)、投标文件接收人:胡芳 联系电话:****-********。八、开标有关信息(一)、开标时间:****年*月 ** 日 *:**;(二)、开标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黄浦江路农贸市场三楼)。九、本次谈判联系事项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洛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宿豫区公安局局附属楼四楼邮政编码:******采购单位联系人:韩晓华联系电话:****-********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