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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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来源:-点击: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平桥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征收范围为肖店乡庞湾村、高寨村、曹店村、三台村、赵庄村、邱湾村、齐营村范围,四至范围:东至肖店乡庞湾村、曹店村、三台村,西至肖店乡邱湾村、齐营村,南至肖店乡高寨村,北至肖店乡赵庄村。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二、土地现状征收土地总面积*.****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公顷、林地*.****公顷)。三、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用设施用地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号)规定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补偿标准为**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用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号)文件规定执行,社保费用**.****万元/公顷。*、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市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信政〔****〕*号)规定执行。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货币安置。将征地补偿安置费***.****万元(其中征地补偿费**.****万元,安置补助费**.****万元),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会保障安置。本批次用地共落实社保资金***.****万元,并预存入市政府指定的社保基金专户。六、办理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肖店乡人民政府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调查结果为准。七、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肖店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无异议。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特此公告。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