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沙东街道办事处关于购买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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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河区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穗天未保办发〔****〕*号)要求,结合沙东街实际情况,通过综合比选方式采购沙东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沙东街道办事处 二、委托项目:沙东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 三、项目预算资金:**万元(含人员薪资、机构管理费、税费等,人员薪资不得低于购买服务总经费的**%) 四、项目采购内容: (一)人员要求:配备*名专职儿童事务社工和*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长驻沙东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工作,专职社工应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社会工作、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一定的工作能力,无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 (二)工作内容:专职社工在街道未保站领导小组领导下,在街道儿童督导员具体管理下,承接除政府直接承担的行政管理事务外未保站的具体事务。 (三)服务范围:天河区沙东街道辖内未成年人群体。 五、项目采购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承办机构资质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公益组织,机构机制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完善。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社会组织名单。 (四)拥有社会工作专业专职队伍和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有承接未成年人相关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验及配备的专职社工中有中级社会工作职称的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承接沙东街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经办服务的项目计划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与本次采购服务有关的资质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八、确定选定单位: 由沙东街道办事处根据各单位提交的服务方案及其他资料完善程度和以往服务质量、服务经验、服务效果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且方案最优者为选定单位。 九、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十、报名地点 天河区冠庭园绿安街*号公共服务办公室,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沙东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