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关于拟发布台安县一般湿地名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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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湿地用途管制和保护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我局组织开展了一般湿地认定工作,拟将绕阳河湿地认定为鞍山市台安县一般湿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附件:一般湿地名录台安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