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文峰区2024年小学招生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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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文峰区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年龄有什么要求?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周岁(****年*月**日前出生含*月**日)。含*月**日 *.****年文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收对象有哪些? (*)具有文峰(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符合务工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 (*)符合安政〔****〕**号和安政〔****〕**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 *.****年文峰区小学招生时间怎么安排?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年*月*日--*日 (*)公办小学报名时间:****年*月**日--**日 (*)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时间:****年*月** 日 *.新生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学区内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户口簿,学生与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登记的,还应提供出生证明或其它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②学区内自有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购房发票或契税票,无以上证明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票)。 房产材料不全的(含无房产大票、契税票等),由学校进行登记上报。区教育局将协调房屋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查询。 (*)符合务工条件人员的随迁子女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簿、身份证; ②现居住地文峰(高新)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③父母一方在文峰(高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手续或文峰(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符合安政〔****〕**号文件和安政〔****〕**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入学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依据安政〔****〕**号文件精神,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非安阳市城市户籍人口在文峰(高新)区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且已获得*万元财政补贴,其子女需接受义务教育者,家长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购房发票)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于*月**日至*月**日到房屋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依据安政〔****〕**号文件精神,凡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在文峰(高新)区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别墅除外),已获得*万元购房补贴,且已取得居住证的农民,其子女需进城接受义务教育者,家长持子女户籍证明或能证明与购房者直系关系的有效证件、房屋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并提供购房发票)或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财政补贴证明、居住证,于*月**日至*月**日到房屋所属学区的学校登记。若该校学区内学生和符合安政〔****〕**号文件要求的购房者子女报满,家长直接到居住证所属学校报名。 报名时,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户口薄、房产证明或居住证、务工备案表(营业执照)等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放弃孩子入学资格。 *.****年民办学校招生有什么要求?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精神,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区属民办学校要优先满足具有文峰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招收部分符合文峰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民办学校的收费必须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收费项目以外收取其他费用。 *.****年我区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阳光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小学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义务教育的实施,关系到社会稳定,对于优化教育资源布局、促进教育健康发展、推进社会公平及共同富裕意义重大。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应急维稳工作小组,校长为工作小组组长,小组成员应熟知****年招生工作政策和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出现问题有专人负责解释。 (二)科学谋划,制定方案。各校结合实际,以破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从治理择校热、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科学谋划,制定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和平稳进行。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通过广泛宣传招生入学政策,增加工作透明度,取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统筹做好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四)合理引导,保持稳定。积极宣传文峰教育改革发展成效和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免试就近入学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完善招生应急预案,合理引导群众预期。稳步实施“招生红色预警”和“六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 (五)加强监督,责任追究。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